【煽惑破壞】涉Telegram煽惑破壞商舖 圖書館助理認罪囚2個月2周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10/26 16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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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Telegram煽惑破壞商舖,圖書館助理認罪囚2個月2周。(資料圖片)

36歲學校圖書館助理員涉在2019年10月,在通訊平台Telegram上煽惑他人破壞一間商鋪。涉案圖書助理早前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1項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,今(26日)判刑。裁判官判刑時指,本案是透過社交媒體干犯,傳播速度快,另考慮案發至今已相隔3年,對被告及其家人均造成重大壓力,遂被告判監兩個月兩星期。

被告劉梓峰(36歲)報稱任職學校圖書館助理員,被控1項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。代表律師求情時指,本案為單一事件,較同類案件輕微,煽惑內容亦沒有得到廣泛討論。

裁判官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指,被告因本案失去工作,其家人因本案產生極大壓力,被告妻子或因此出現直腸腫瘤。同時被告被捕後亦表現合作,讓警方登入其電腦。

裁判官指,被告於2019年10月6日曾於Telegram 公開群組中討論「裝修」店舖優品360,該群組在2個月後有逾4,600名成員。裁判官指,本案屬單一煽惑,未有其他方式加重煽惑效果,被告亦只有回應1句,未見有預謀犯案。

裁判官指,涉案店舖的貨物遭受破壞,而涉案煽惑則未有實行,惟本案是透過社交媒體干犯,傳播速度快。裁判官考慮到被告表現合作,案發前奉公守法,重犯機會低,加上案發至今已相隔3年,對被告及其家人均造成重大壓力,遂被告判監兩個月兩星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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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